我院大营法庭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1月至7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57件,审结222件,除了被告缺席无法进行调解的31起案件外,其他案件均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到86.04%。
一是对来到法庭的当事人热情接待,用真情感化人民。当事人来法院诉讼,首先是基于对法院的信任和对公正的渴求,目的是获得纠纷的妥善解决,他们来到法院时,已经把希望寄托到法官身上了,最想得到的是公平的对待。大营法庭的法官们把握住当事人的这一心理特征,对到庭当事人接待热情,先是倒茶,后是嘘寒问暖,让当事人从心里跟法官的距离拉近,便于案件的调解;
二是努力找寻制约案件调解的瓶颈,寻找调解突破口。案件立案后,从送达到开庭审理有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法官们充分利用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与当事人交谈、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想法,找准制约调解工作开展的问题,然后对症下药,找到案件顺利调解的突破口;
三是以宣传法律法规形式组织调解,用宣传带动调解。对于近年新法律规定造成的案件,比如交通强制保险实施后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以向群众开展法律宣传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参加调解,先宣传新法律法规生效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从广义上确定当事人的权责,列举经典案例辨法析理,使当事人知晓自己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从而促进案件的调解;
四是案件裁决结果出来后组织调解,以裁决推进调解。对于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若庭前、庭中调解均不奏效,那么就尽快作出裁决。裁决结果出具后,此时虽然双方仍有争议,但因为有确定的裁决意见,双方心中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已经有数,此时调解能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此时分别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法工作,分析接受调解意见的优劣,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