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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价会

  发布时间:2014-06-04 15:15:50



群众评价会现场

  6月4日上午,宝丰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会。县委第九督导组组长尚铁林,成员朱瀛涛、任霈斌出席会议。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律师、企业代表,在家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郑坤强主持。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付志强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开展情况向会议进行了通报。付志强指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宝丰法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第九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院自身工作实际,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深入进行学习教育和问题查摆、整改,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展开。一是迅速行动,健全组织,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做好准备;二是强化教育学习,营造浓厚氛围,为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学习基础;三是全方位推动活动开展,务实求效,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查摆;四是完成规定动作,狠刹四风,针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全方位整改;五是加强转承部署,深挖细改,为继续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延伸。县法院将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督导组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

    县委第九督导组组长尚铁林同志在会上做重要讲话,他对法院群众路线活动第一环节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就此次群众评价提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件大事,通过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有利于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是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群众评价是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综合评价,对学习教育、听意见、立行立改情况进行评价,以此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三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参加测评的同志有广泛的代表性,素质高、责任心强,对县法院的工作比较了解,希望大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表,对第一环节的活动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评价促进领导班子查摆问题、改进作风,为下一步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做好准备。

   会上,与会人员对法院领导班子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民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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