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在宝丰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杨红卫同志全票当选宝丰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红卫同志简历
杨红卫,男,1966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6月郑州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至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经济审判庭、告审庭、研究室、审监立案庭、执行局、审监庭、刑一庭工作(期间于1996年至1997年在汝州市人民法院挂职锻炼),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副局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4月晋升副县级审判员,2011年12月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2013年8月任宝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4年3月21日任宝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