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实现“阳光司法”,落实司法公开,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宝丰法院结合实际,推出“案件跟踪监督表”制度,表背面印有法院“五个严禁”的内容和监督举报电话,向立案的当事人随案发放监督表,实施“一案一表”措施,把监督权交给当事人,由当事人评价法院司法工作,以监督促规范,保证公正廉洁执法。此项制度运行一段时间以来,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尚未接到当事人投诉和举报。
表格由当事人在立案时直接发放给当事人,并当场签收。表格随案走全程,让当事人对办案人员在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中的司法行为、司法程序、司法效果等问题进行全程透明化监督。结案时由当事人在监督表上对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等方面内容评判意见。当事人填完监督表交由院监察室入卷备查,便于院内详细了解法官办案水平及质量,及时发现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要求干警主动追根溯源,找问题,查漏洞,知不足、促改进,并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宝丰法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监察室组成的“廉政监督回访小组”,在案件审结结束后,由回访小组对案件已判决的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法官遵守“五个严禁”的情况,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案一表一回访”强化了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有效的与当事人建立起了一座相互理解、真诚互助的“连心桥”。让当事人真正的拥有看得见摸得着的“阳光司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宝丰,护航“宝丰梦“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