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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四项措施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23 11:20:33


    7月19日上午,宝丰县召开“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后宝丰法院迅速行动,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出台四项措施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为确保这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该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慧宝为组长的“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确保这次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作风正的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加大审判力度。

    二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结合实际,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横行乡里、危害一方的村霸、地霸、市霸、路霸等黑恶势力和藐视基层组织、串联煽动群众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地痞地霸;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团伙盗窃、聚众哄抢、强装强卸、强买强卖、驾驶机动车辆在街道公共场所抢夺财物、诈骗、绑架、杀人等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的多发性侵财案件;严厉打击借信访之名阻断道路交通、围堵国家机关、吵闹滋事等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有损社会正面形象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包庇上述犯罪、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坚决严惩不贷,确保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

     三是密切协作,增强实效。进一步规范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案件交接工作,及时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和尺度,形成打击合力。对重大案件、涉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商请检察机关、公安提前介入,及时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建议,对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犯罪证据确凿的,依法从快提请批捕和起诉。及时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适时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到案发地公开宣判、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壮大专项行动的声威,震慑犯罪,突出打击社会效应。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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