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工作重点,大力推行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建立五大创新机制,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正能量,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立案文明窗口”建设。宝丰县人民法院将审判工作重心向立案信访窗口前移,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等职能,加强立案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努力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便利条件;对“三养”、劳动报酬、工伤等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积极给予司法救助。加强诉讼指导、诉中释法、判后答疑工作,特别是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村当事人,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指导其完成各项诉讼活动。
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方便群众。经常性深入乡镇、农村进行巡回审理案件,近三年来共巡回审理各类案件400余件。通过提供立、审、执、访一站式服务,既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又减轻了群众诉累,切实把矛盾纠纷妥善地化解在田间地头,确保审判结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者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普法助民。在立案大厅、单位走廊全面公开法院的执行方式、措施、期限等信息;实行执行通报制度,自立案之日起,执行法官定期主动向申请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采取的执行措施以及对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等,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坚持能动司法,公信为民。宝丰县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创立实施特困申请人救助金制度,专门救助被执行人无力赔偿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有效地解决了部分特困当事人的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开创性地创设了专门的调解机构民事调解庭和专职信访机构涉诉信访局,着力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五是培养优质人才,打造高效队伍。宝丰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岗位轮训、专项培训,不断提高法警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在工作中,各级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干警积极作为,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想方设法打开局面,全院各项工作快速稳步向前推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2年来,共有6个集体16名干警受到省、市级表彰,其中朱正栩同志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法官、全国百名优秀法官,并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在平顶山市法院尚属首例;宝丰县人民法院在全平顶山市法院绩效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第一名,在全省法院执法满意度调查中,连续三次满意率超过90%,是平顶山市唯一进入全省前三十名的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