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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大常委会到宝丰法院检查调查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09 16:25:41


    4月8日上午,在宝丰法院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检查调查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由宝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怀振带队组成的十二人调查组到宝丰法院检查调查民事审判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慧宝,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法工委主任张伟主持。

    会上,法工委主任张伟宣读本次《关于检查调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宝丰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徐长星向人大常委会检查调查组详细汇报了2010年以来开展的民事审判工作以及民事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怀振对宝丰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宝丰法院在井院长的带领下以县委工作目标为中心,克服案多人少、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等工作难点,以民事审判工作为切入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加强巡回审判,把法律送进社区、学校,取得办案效果和普法效果的统一。该院对民事审判队伍从廉洁从政、公正司法入手,狠抓队伍建设,牢记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刘怀振强调:要重视民事审判工作,把这项工作提高到关系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高度来认识,要增强为大局服务的意识,在服务民生、服务三农、服务基层上下工夫。要加大调解力度,做到案结事了,加大审判管理的力度,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公信力。强化队伍建设,公正廉洁,阳光执法。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慧宝对县人大检查调查组一行到宝丰法院检查调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队伍建设,以全面提升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为着力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司法环境,全力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为我县“建五宝、争百强、三化协调奔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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