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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五步走打好“舌尖战”

  发布时间:2013-04-01 16:31:49


    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墨汁粉条”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无不牵动亿万百姓的舌尖,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是否安全关注度空前高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民生,打好“舌尖战”。4月1日,宝丰法院依照上级法院《关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方案〉的通知》,制定“五步走”方针,重磅出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督办通报制度。要求干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全体干警参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对案情重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

    第二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大与公安、检察等政法机关的配合支持力度,集中力量及时查处大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打击合力,努力净化全县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第三步,依法提前介入。对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快速有序审理。对涉及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点案件从重从快打击,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

    第四步,办理食品药品案件走“绿色通道”制度。在专项行动中,依照“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办案要求,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实行分类办理,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安排骨干力量,优先办理涉及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酒类、保健食品、药品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案件。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走“绿色通道”,及时快速办理解决。

    第五步,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运用印发宣传图册、召开现场会、案情通报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举措和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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