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对县法院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形成了政治上关心、经费上倾斜、工作上支持的良好氛围,为各项审执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绩效和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一是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近年来,为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法院调研,及时为法院解决领导班子配置问题。于2012年1月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提拔了1名副院长,1名纪检组长,4名党组成员及3名专职审委会委员,为法院领导班子注入了新的力量,极大地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有效推动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经费上支持。在财政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解决法院经费难题,县委、县政府在经费上积极实行财政倾斜政策。自2006年法院实行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金制度以来,县财政每年向法院救助基金账户拨付10万元,积极支持法院工作的开展。
三是支持法院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协调解决涉诉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要求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案件,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调解优先的原则,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高度重视支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保障法院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县政府还经常组织召开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会,县法院也不断完善沟通机制,组织各县直行政单位行政人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各行政执法机关也经常邀请法院行政审判法官给县直单位行政领导及干部进行讲授法律知识。
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使全院干警深受鼓舞,各项审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以来,在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中连续4年名列第一,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三次,一次“全省优秀法院”的称号,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三次全省前30、全市第一,涌现出了全国人大代表朱正栩这样的优秀法官,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