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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坚持树立宝丰法院新形象

  发布时间:2013-02-01 11:10:34


    2012年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全体干警积极努力,通过及时有效地宣传审判执行工作的新成果、队伍建设的新面貌以及司法改革的新进展,为我院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斐然。

    一、坚持拓宽宣传渠道,弘扬司法文明

   “千斤重担一起挑,人人头上有指标”是宝丰县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工作的真实写照。多年来,宝丰法院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宣传教育,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不断拓宽宣传工作渠道,强化宣传工作举措,大力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创新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好成效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了报纸上有名、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干警整体素质。2012年9月宣传工作受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2012年11月获得宝丰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推出了全省乃至全国先进典型朱正栩,印发《知心庭长朱正栩》图书,拍摄《人民好法官-朱正栩》专题片,借助平顶山日报连续报道其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法院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开创宝丰法院宣传工作新局面。

    二、坚持大视角提升法院公信度

    宝丰法院开辟自己的宣传阵地,在本院的网站上进行宣传,并在新浪、腾讯、人民网各开通了宝丰法院的公开微博,面向全国提供司法知识与传播。同时在宝丰电视台、宝丰快报开辟专栏《宝丰法院法官队伍》系列报道,对宝丰法院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全面展示了宝丰法院法官队伍的时代风采,开创了大宣传的格局,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法官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使宝丰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秉公执法、廉洁为民”的形象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三、坚持阳光宣教、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法院宣传教育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法院展示自身形象,提高影响力的重要“窗口”,因此,加强法院宣传教育工作,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进而理解、关心、监督、支持法院工作,从而树立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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