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临近春节之际,宝丰法院行政庭收到两起案件,一件是宝丰县劳动监察部门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理决定一案,因天泰花园工程发生的拖欠200多名农民工工资65.4万元案。因涉案的郑州中海建设公司与天泰花园工程开发商存在经济纠纷,3000多万垫付款不能结算,致使中海公司无力支付工程工资,另一起案件是中海公司不服劳动监察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动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宝丰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院长井慧宝、主管副院长高素芳立即作出部署方案,要求行政审判庭以庭前释法工作加大调解力度,同时对恶意欠薪行为要坚决打击,一定要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个欠薪事件,两起案件,如按常规程序办理,经过举证期、开庭期、判决生效将在春节之后,这将无法保障农民工拿到工钱回家过年。同时200多名农民工为讨薪出现过激行为,多次发生拉白条幅围堵开发商,拦路堵塞交通事件。
宝丰法院行政审判庭作为本案的承办法庭,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取证。由行政庭庭长带队,组成两个工作组,一组对中海公司及其相关工程项目负责人调查,进行讲解法律、陈述利害关系,促其主动配合工作。另一组人员,对欠薪成因进行分析、清算,摸排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以保障强制执行时能够迅速执行到资金。
经过宝丰法院行政审判庭两组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和细心财产摸排工作,中海公司法人对法院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但因其陷入经济纠纷,已无资金可付。宝丰法院行政庭根据另一财产线索发现中海公司在平顶山新城区有一承接在建工程,行政庭马上作出判断,工程结算一般在年底进行,可能有资金可供执行。经过多方查询,终于证实这一线索。行政庭法官李应敏并迅速出击,全程监督新城区工程的开发商将结算款提前向中海公司结算,再由中海公司执结将结算款用以清偿欠薪。
经过多方努力,历经19天的大量工作,终于在1月31日农民工们的工资65.4万元全部到位并予发放。同时中海公司与劳动监察部门达成和解,撤回行政诉讼,并保证在今后工程施工中不再发生欠薪事件。
本案的妥善处理充分体现了宝丰县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证,实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的让农民工拿到工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的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