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共和国的卫士,天平的守护神,一个庄严而神圣的职业。曾使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高尚圣洁的法台使我领略了法律的至高无上和威严,也体验到了一名法官的神圣使命和责任。作为人民法官,在庄严的国徽下,支撑着国家法律的尊严;在庄重的法袍映衬下,彰显着法官唯法至上的本色;在神圣的天平下,维护着人民的合法权益;在洪亮的法槌声中,推进着共和国法治的进程。
法官在权势者眼中也许是平凡普通;在利禄者眼中也许是清贫劳累。然而正是这些普通、平凡、清贫的法官,用自己不慕权势利禄的平淡之心;用自己追求公平正义、扶助弱小的赤诚之心;用自己为他人排忧解难的奉献之心;在各自的审判岗位上谱写着感人至深的故事。
新的历史时期下,社会更需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好法官。作为法官,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法官信仰,培养崇高的法官精神,塑造良好的法官形象。
法官信仰,就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及宪法、法律至上”,这更是我们坚持不懈的追求。法官代表着法律,诠释着法律;我们辩法析理,惩恶扬善,扶助弱小,安宁社会;我们是人民群众公正的希望,象征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从我们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更多的是默默奉献。
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榜样的精神代代相传,在法官队伍中,涌现出许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从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谭彦,到忠于法律、执法为民的蒋庆,从辩法明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到情系人民、丹心护法的吴苹,他们以自己对审判事业的热诚奉献,在老百姓的心中铸就了一座座不朽的丰碑。
法官精神,就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精神,即为人民的福祉、为社会的公正而无私奉献、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许许多多的基层法官就是在一件件普通的案件办理中,一次次维护着公平正义,化解着矛盾纠纷,为了一个个家庭的安宁和谐,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谱写出一首首感人至深的奉献之歌。
陈印田法官曾说过这样一番话:“荣誉、金钱、地位,我都无所求,我只想在审判岗位上踏踏实实的多干几年。”一句朴实的语言,道出了千万老法官的心声。在我们基层法院就有许多陈印田式的人物,如“我以我心润民心,司法为民筑和谐”的全国法院信访“双百”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宝丰法院院长井慧宝;“恪尽职守、一心为公”的二等功获得者--宝丰法院原法警大队大队长王跃进;全市优秀法官“情系天平的好法官”—宝丰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杨松枝等。他们没有可圈可点的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但他们勤奋、朴实、兢兢业业而不追名逐利,在公正审判中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在默默无闻中谱写平凡与感动的故事,在审判岗位上撑起了一片公平与正义的朗朗青天。他们是我们法官队伍的基石,正是有了他们审判岗位无私的奉献,我们才迎来了法院公正之声唱响的今天。
法官形象,不仅仅是“包公”的威严形象,更需要具有一种亲和力,即作为人民的法官,不仅是在法庭上正襟危坐,在庭下要做到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否则就达不到案结事了的结果。作为人民法官,要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用感情、良心和责任去审理每一起案件,千方百计地解决百姓的矛盾和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了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这一方式在边区政权所辖范围内得到普遍的推广。其主要内容是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审判。在审判中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并纠正疑难与错案,使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得到教育。
重提“马锡五审判方式”让不少高级法官认识到: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依法合理判决案件;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这种方式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减轻了人民的诉累,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法官要走出法院,把法庭搬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把矛盾解决在当地,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深深的感受到,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而审判岗位则是让每一位法官实现理想价值的舞台。
费云龙,这位来自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长期以来带着重病工作。当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学生问他是什么动力在支持他忘我的工作时,费云龙这样回答:“病痛几乎将我逼上了绝境。但我想人生就像是在走路,只要不倒下就要继续走下去。为公正而生,我无怨无悔。”
当被问及,在审判工作中,面对现代社会金钱的诱惑,如何做到廉洁如玉时,来自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法官赵爱彬这样回答:“我热爱法官这个职业,我也非常珍惜我的选择。我也曾面临过诱惑,但法官职业给我带来更多的沉甸甸的责任。每当我的当事人拿着一份公正的判决书而流泪时,我就特别感动。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在我退休时,人们会说,她是一名好法官。我想,这就值了。”
从这些朴实话语中,我们看到了公平正义的化身,人民群众的保护神,共和国的卫士,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法官。
我们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和人民,作为社会各种矛盾纷争的终局裁判者,在以法官的形象出现时,我们已远远超越了小我之上,法官只能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
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
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
法官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
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正与正义。
做法官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
为了庄严的国微在灿烂的阳光下威严闪烁,为了圣洁的天平在期盼的目光中一尘不染,为了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为了每个公民的安宁生活, 为了自己的名节不被玷污,做为人民法官,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处处事事都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为重,以自己人格尊严为重,坚守好廉洁。做一个守得住清贫的人,一个经得住诱惑的人,一个熬得住艰苦的人,一个顶得住歪风的人,一个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的人。
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世事繁杂,沧海桑田,但我将以法律作为终生信仰,视法律为神圣母亲,奉于灵魂深处时时敬仰,以正确领会、解释、执行法律为最高目标,探求公正与正义这一法律精髓。
让我们在各自的审判岗位上努力工作,谱写出一首首奉献之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让神圣的天平因你我而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