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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执法获理解 案件快速得审结

  发布时间:2012-09-27 09:54:09


    近日,宝丰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姜某拿到被告李某当庭履行的现金10000元时,激动地说:“没想到拖欠一年多的电料款,经法院处理,不到半个月就到手了。”被告李某说:“法院工作人员用心办案,温情执法,再让法院为案件奔波我都感觉不好意思,法官的工作态度让我感动,必须配合法院工作。”说完这些,李某不好意思的笑了。

    2011年6月份,李某为自己经营的宾馆装修陆续在姜某处购买电料,后经结算共拖欠10000元货款。之后经姜某多次催要,李某以无钱为由不予偿还。姜某无奈于2012年8月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该案宝丰法院受理后,由民一庭庭长张新放审理。张庭长经询问李某,得知李某平时就在自己经营的宾馆居住。考虑到直接开着法院警车去宾馆会对宾馆正常营业带来不良影响,也为了让当事人了解法院温情执法办案的良苦用心,张庭长去宾馆向李某送达开庭传票时,距离宾馆尚有100米就下车步行,但当时李某不在,张庭长将自己下车步行及不给宾馆造负面影响的想法向宾馆大堂经理述说,并请转告李某。之后李某仍未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张庭长按照上述做法又去宾馆两次。李某终被法院的温情执法感动,主动到法院找张庭长,要求调解。张庭长同时将姜某、李某通知到法院,二人在法院主持下,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当庭将10000元电料款支付给姜某。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快速、圆满地审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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