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宝丰法院人民陪审员颁证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拉开帷幕。宝丰县人大副主任刘怀振、县群工部部长王忠贤、法院院长井慧宝、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先刚等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法院常务副院长付志强主持,新任命的47名人民陪审员和法院审判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共分六项议程:一、县人大副主任刘怀振同志宣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决定。二、出席会议的领导向新任命的47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赠送相关法律专业用书。三、由连续两届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代表介绍经验。四、由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做履职发言。五、法院政治处主任郑坤强同志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六、法院院长井慧宝同志作重要讲话。
院长井慧宝同志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们国家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推进我们国家的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道德标准上的优势,形成与法官思维互补,确保裁判公正,而且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增强了司法权威性。接着,院长井慧宝同志介绍了本次人民陪审员的六个结构特点:一是涵盖面较广,分别来自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等单位和部门;二是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代表性,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23岁;三是政治思想过硬,党员(含预备党员)有37人,党外群众10人;四是专业结构合理,既有政府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公司职员,也有农村基层干部,专业结构配备合理,顺应了当前案件多样化的特点;五是文化素质较高,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6人(其中包括1名研究生)。六是多数陪审员原工作单位的工作对象均是矛盾集发性群体。随后,向在座的各位人民陪审员介绍了宝丰法院概况及近年来所取得的各项荣誉,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及履职保障。
最后,院长井慧宝同志对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各位陪审员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建五宝,争百强,三化协调发展奔小康”保好驾护好航,与全县人民共同努力,早日建成治安环境安定、社会环境和谐、市场秩序规范的富强宝丰、幸福宝丰、生态宝丰、文化宝丰、和谐宝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