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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出台每周要情汇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2-07-27 11:18:02


  为更好地统筹协调安排宝丰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各庭室审执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宝丰法院7月份出台了《关于施行本周要情汇报制度的通知》,在全院实施审执工作情况每周汇报、院主管领导责任督导、全院各庭室工作全面及时掌控的基本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    

    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院领导和各庭室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会后应及时向院党组或主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将会议内容提炼后于本周内报院办公室;二是各庭室起草的重要文件、开展的重大活动、审理的重大或有影响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事项。

  该项制度由院班子成员为责任人,每位主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庭室,做好带头和督查工作,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庭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各庭室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将一周内本庭室的工作情况进行收集、编写,经庭室、部门领导同志审阅同意后,于每周四下午向院办公室报告。院办公室根据各庭室上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每周要情,及时报送院党组和相关职能部门,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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