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以来,宝丰法院认真学习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判后释疑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周庄镇王庄村村民张某是原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其个人在外采购物品时给债权人出具了欠条,后合伙体经结算后解散,在合伙体解散时,张某未将该债务情况给合伙人说明,致使债权人对张某主张权利。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因举证不能而败诉,判决书送达后,张某满脸怒气要求上诉。承办法官及时给其讲解法律规定,从情、理、法指明当事人应负的责任和本案的善后释疑。张某心服气顺地对主管院长曹蕊同志说:“听了法官的解释,我明白了我的官司为什么败诉,........,我不上诉了。”
通过强化判后释疑工作,增加了我院广大法官司法为民宗旨意识的责任感,促进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文书的理解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使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了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