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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执结赡养案 群众送旗表谢意

我院执行局妥善执结一起赡养案件获得群众高度好评

  发布时间:2012-06-26 10:41:06



    6月25日,宝丰县赵庄乡木中营村村民何某的外孙女陶某专程赶到宝丰法院,为我院执行局执行三队送来了一面“执法如山、为民解难”的锦旗,以感谢我院执行局妥善圆满地执行其赡养案件,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陶某说:执行人员来俺村上,咋劝都一口水也不喝、一顿饭也不吃,一门心思给俺婆跑赡养费,实在是过意不去,我也没什么别的表示,送面锦旗表达一下心意。

    原告何某诉其子女崔某等5人赡养纠纷一案,于2011年6月29日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1年10月15日法院判决5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并履行相关赡养义务。

    在判决书生效后,因5被告中有3人不执行判决书中关于给付申请人赡养费的判决,何某于2012年2月12日申请予以强制执行。我院执行局三队队长芮国伟在立案执行之初,就密切地关注该案执行的进度,多次召集有关干警认真研究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和困难,精心制定执行方案。考虑到该案申请人何某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情况,执行人员代发科、韩战营多次与当地村委会和3位当事人沟通,做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将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予以冻结。最终,何某的女子都表示愿意尽赡养义务,及时支付各项赡养费用,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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