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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第十次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2-05-30 09:00:27


    全市法院第十次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宝丰法院迅速行动,于3月15日上午召开院务会,对会议精神,特别是郭保振院长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并采取四项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新时期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引导干警进一步认清岗位风险,澄清“权力小就没有风险”、“找风险点就是找自己错误”的错误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慧宝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在院监察室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的建立等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干警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全面排查,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和每名干警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从审判、执行纪律,以及业外活动等一系列禁止性规定方面,认真排查、发现、汇总可能发生的各类廉政风险节点,归纳整理后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针对容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完善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业外活动的防控措施及惩处机制,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

    四是拓宽思路,丰富措施。坚持和完善已有的廉政谈话、案件回访、重大事项报告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廉政制度,建立信访专题分析、改判案件分析、执法监督等制度,从源头上构筑预防腐败的“隔离带”。在原有对外特邀监督员队伍基础上,在院内成立廉政监察员队伍,以确保监督不留死角。进一步加大院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以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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