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宝丰法院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向朱正栩同志学习活动,于3月15日上午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朱正栩同志“4+2”工作法进行专题研讨,院在家的党组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审判一线的资深法官、调研骨干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郑坤强主持。
研讨会主要围绕三个主题进行:一是“4+2”工作法的内涵和外延;二是4+2”工作法的精神和实质;三是“4+2”工作法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会上,朱正栩同志首先对“4+2”工作法进行了介绍,即:每周利用4个工作日下乡巡回办案,2个工作日集中在法庭工作。与会同志结合工作实践,畅谈了对“4+2”工作法的感悟,围绕研讨主题,对新时期下如何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树牢司法为民理念、提高工作质效、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进行了发言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学习“4+2”工作法,重在学习其本质,重在学习朱正栩同志爱岗敬业、一心为民、科学办案的精神,重在将其精神实质切实融入到工作实践之中。并纷纷表示本次会议既是一次交流经验的会议,也是推动落实的会议,对于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审判工作质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具有积极意义。
院党组成员徐长星在总结发言中讲道,“4+2”工作法把巡回审判、判后答疑、庭前调解和信访稳控等工作都融入其中,他既是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贯彻落实,更是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该工作法深刻地体现出了朱正栩同志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的优秀品质和她情系百姓、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操,希望与会同志要准确把握内涵,切实将其运用到工作实践之中。
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郑坤强强调,本次研讨会的召开,使大家对巡回审判、司法为民等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指导思想、思维方式和实际行动的转变上下功夫,真正以科学的理念、和谐的方法,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来谋划、改进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增加和谐因素,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