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我院闹店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被告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撤回了诉讼。
原告戚布枝今年75岁,被告是其78岁的同父异母哥哥戚万年。二人原本还有一个弟弟戚三祥,因为一生没有成家,原、被告作为哥哥、姐姐平时经常对他进行照顾,2009年冬,戚三祥因病去世。戚布枝兄妹二人忍着悲痛为弟弟办理了后事。但是不久之后的一件事,却引起了二人之间的不断争执:戚三祥生前所居住的宝丰县石桥镇边庄村因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征用土地得到了一笔补偿款,其中有戚三祥应得的8万余元,该款在戚三祥去世之后开始发放,戚三祥的份额被住在同村的哥哥戚万年领走了。戚布枝老人为此非常生气,认为她与戚三祥是同胞姐弟,而且自己平时对戚三祥照顾更多,戚万年已经占用了戚三祥生前所有的房屋,该款应归自己所有,但是戚万年却拿出了一份戚三祥的遗嘱,上面说遗产归戚万年所有。为此两位老人之间争执不断,最终戚布枝一纸诉状把哥哥戚万年告上了法庭,要求哥哥返还原来戚三祥所住的宅院一处以及土地补偿款6.5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这份遗嘱的真伪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因为戚三祥已经去世,缺少可参考比对的材料,对于遗嘱真伪的认定较为困难,为此法庭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两位老人能够坐下来调解。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在法庭的劝说和老人亲属的协调下,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对这笔补偿款双方进行了均分,原告撤回了起诉,这对古稀之年的兄妹也终于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