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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四个杜绝推进审判廉政风险管理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2-05-29 17:45:42


为预防审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加强对审判行为的监管与防控,我院以审判执行活动中的廉政“风险点”为切入点,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成效明显,连续五年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事件。  

    一是以杜绝腐朽思想为切入点,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建设。采取层层动员、集中学习、公开宣传、院长授课、重点讲解、下发文件、交流研讨等形式,不断深化干警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结合“五除”活动,围绕“严用权、慎用权、用好权”在全院深入开展“以案析理”警示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干警集中学习8次,院长授课2次,上街宣传6次,下发文件8次,有效增强了干警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以杜绝暗箱操作为切入点,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工程。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随案向当事人发送廉政告知书,通过向当事人主动明示诉讼执行过程中的主要权利,来消除工作中的廉政风险死角。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数量和范围,提高当庭裁判率,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健全庭审公开、委托司法鉴定及评估、拍卖公开制度,提升公开听证适用率。共向当事人发放廉政告知书2200余份,上网裁判文书468件,陪审员参审案件863件,公开听证3次,切实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

    三是以杜绝权利滥用为切入点,完善风险防控监管机制。细化案件审批权限,要求主管院长、庭长严格依照划定的权力范围对案件办理工作行使指导监督权。实行错案共同追责制,规定凡案件发生错误且合议庭成员意见一致的,对合议庭成员全部追责,以强化合议庭成员责任意识,防止陪而不审或形成利益共同体。统一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标准,细化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调解和解、审限变更、简易程序转普通等办案程序,以防止法官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

    四是以杜绝违规行为为切入点,强化内外监督防控措施。在全院确定15名廉政监察员,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交叉监督。制定《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以及与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采用主管领导定期走访干警家庭,向干警家属通报廉政情况的方式,增强家庭防腐意识。通过审限跟踪、信访处理、设立举报电话、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强化外部监督。共走访干警家庭6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15件,有效预防了可能出现的“徇私枉法”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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