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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加油款 诉讼保全促偿还

  发布时间:2012-05-29 17:41:02


   “还是法院的督促力度大,我要了两年没有结果的帐,让法院一个星期就给讨回来了,以后凡事得多依靠法律啊。”在法庭上领到3500余元加油款的杨某高兴地说。近日,一起因拖欠加油款久不偿还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后,欠款人将款偿还,从杨某立案到拿到加油款,不到一周时间,杨某的债权得到顺利实现。

    杨某经营有一小型加油门市,赵某于2009年2至5月份在杨某处累计赊欠加油款3500余元。此后,杨某找赵某讨要欠款,赵某一直推拖不还,杨某无奈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法院。宝丰法院受理该案后,大营法庭的案件承办人员对案情进行分析后认为,该案的被告并非无力偿还,是想拖延时间,只有采取有效措施才能促使其还款,让杨某的债权得以实现,就动员杨某先摸清赵某有哪些可供执行财产。后杨某查知赵某所在的村委会正准备发放占地补偿款,赵某也有份额,于是杨某申请诉讼保全,法院依法及时作出裁定书,在占地补偿款发放之前将赵某应得款项在杨某的债权限额内予以冻结。赵某看到法院的保全裁定后,知道应分的占地补偿款领不走了,继续进行诉讼对抗没有任何意义,就主动偿还了欠杨某的款,杨某要了两年没有结果的帐得到了清偿。

    在现今法治社会,面对经济交往中恶意违约不履行义务的人,要学会懂法用法,只有拿起法律武器,依靠合法手段和有效法律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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