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审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加强对审判行为的监管与防控,宝丰法院以审判活动中的廉政“风险点”为切入点,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审判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升案件质效。
一是以强化队伍素质为抓手,加强法官综合能力建设。坚持院学习小组每周定期学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培训,以提升业务技能。重视对审判经验、方法的研究和积累,以提升司法应对能力。选派优秀法官到先进地区的法院学习取经,使其尽快掌握大标的、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的裁判技能。定期召开实务研讨、案例分析会,以促进司法水平的提高。
二是以规范法官行为为抓手,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结合“五除”活动,认真查找案件审理流程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上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审判廉政风险信息库。根据信息库中列举的风险点逐一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并将之归纳制定成制度,确保将监督制约贯彻于审判流程管理的方方面面。出台审判廉政风险行为处理办法,对已经发生但较为轻微尚不构成违法违纪条件的廉政风险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岗位调整。
三是以案件相关数据为抓手,加强审判质效评估考核。结合对庭室和法官个人绩效考核工作,针对收案数、结案数、调撤数、自动履行数、发回改判数、申请执行数、上访申诉数等主要考核指标,分别制定出不同的考核标准,按照“效率与效果并重”、“质量与效果并重”的原则,按季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庭室和法官个人评先、立功的依据。
四是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加强法律文书质量建设。实行案件评查双轨制,在审管办每月对已结案件进行常规评查的基础上,由院党组成员随机在对当月审结的各类案件再进行抽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办案瑕疵和质量问题确定出三个等次,根据差错性质对案件承办庭室和法官个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法官个人工作绩效档案,以促进案件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