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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五项举措狠抓案件质量强管理 提质效

发布时间:2011-09-29 09:10:31


    为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案件质效,我院以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和“五除”活动为主线,采取五项措施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狠抓案件质量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截止目前,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660件,新收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了9.82%,二审改判率、发回率同比下降了0.21%和0.13%,且无一起案件超审限。

    一是严格执行文书三级审签制。强化裁判文书审查工作,规定裁判文书印发前必须经过三级把关,即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起草校对后,先由庭内确定的一名资深法官进行核查,再由庭长进行审查,之后再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发。要求每个把关人从文书格式、语法修辞、逻辑推理、实体处理、法律适用和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案件进行全面把关,确保将不合格裁判文书消灭在印发之前。

    二是实行常规评查抽查双轨制。要求各业务庭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报结的各类案件装订成册,交院评查办,分别由评查办就案件的程序、实体、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等问题进行常规评查;同时,由院党组成员按照公开性、针对性、说理性、规范性四项标准,随机对当月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抽查,从中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全院通报,并据此对庭室及案件承办法官进行相应的经济奖惩。

    三是积极推行案件质量研判制。对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由分管院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分析研讨会,对以上案件逐案剖析被二审发回、改判的原因,认真查找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理后,发放给每个审判人员,以防微杜渐;对于疑难复杂和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由各综合调研组不定期召开案件讨论会,对案件进行“会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

    四是实施案件质量动态考评制。以落实对部门和法官个人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细化、量化各业务部门及法官的审判执行工作职责,把案件每个环节分解为可直观操作和计分考评的具体指标,制定出部门和法官案件质量评分细则,根据评分细则逐月对各业务部门及法官进行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并将考评和通报结果在院大厅内的显示屏上予以公布,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争优创先的工作氛围。

    五是强化错案追究连带责任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被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由审委会作出案件是否属于错案及责任人是否应承担责任的认定。被审委会认定为错案的,由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庭长和分管副院长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和法官个人绩效档案,作为法官考核奖惩、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核心依据。 对存在违法审判、徇私枉法等情节严重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究。

文章出处:宝丰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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