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除”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民事庭在深入查摆,全面整改的同时,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干警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以此来带动工作方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今年以来,该庭共审结各类案件594件,人均结案99件,无一起引发当事人投诉或上访,有效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流程管理,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庭内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实行案件流程全程监控,对立案庭转交的案件坚持当日接收,当日即进行统一备案,并随机编号排序后移交案件承办法官;在案件审限届满前30日、15日、7日,由内勤出示监督卡予以催办,使承办法官对案件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案件始终处在动态管理之中。活动开展至今,该庭所结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办结。
二是公示办案情况,营造争创氛围。实行承办法官办案情况定期公示制度,每月将承办法官当月及累计的收结案数量、调撤案件数、上诉案件数、被二审法院改判、发回案件数以及办结案件的社会效果等数据在庭务会上公布,对成绩突出的干警给予表扬,并由其介绍工作经验,努力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激励干警干事业的热情,营造学先进、比业绩、争一流的工作氛围。
三是规范审判礼仪,塑造良好形象。结合活动精神,对审判礼仪进行规范,要求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要做到认真听述、态度和蔼、举止规范,文明礼貌,又不失尊严;在执行公务时应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禁止对当事人有任何不公正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外出办案必须规范着装,出示工作证,严禁单独外出和“三同”办案。
四是拓展监督渠道,强化阳光司法。将庭内的办公电话设为举报电话,在向当事人首次送达法律文书之时,由书记员告知当事人举报电话号码,并告知其如对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对审判人员存在疑问,可立即拨打举报电话予以举报,以增强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此举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增强了干警的廉洁意识,举报电话公布至今,无一例干警受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