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强警车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强管理。出台《宝丰法院警车管理补充规定》、《法院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加强警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度,成立警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的警车出行及管理,并在全院内推行奖惩制度,对全年落实规定较好的,且出行安全且无违章违纪的部门予以一定奖励;对全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给予相应处罚,以确保车辆管理制度得以严格执行。
二是认真组织促学习。组织全院所有驾驶员学习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和省高院、市中院以及本院关于警车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教育警车驾驶员严格遵守警车驾驶规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警车管理规定制度的驾乘人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消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三是车辆检查保安全。对全院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及时排除车辆故障隐患,杜绝车辆带病行驶,防止车辆机械故障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要求车辆每行驶3000—5000公里后,都要对车辆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发现安全隐患的车辆要马上进行修理,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车辆健康上路。
四是实行通报追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车辆管理的日常督促检查力度,凡是对违规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的,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因车辆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于批评、罚款或收回车辆等相应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不但要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抓好教育促管理。每月召开一次全院专兼职驾驶员和有车辆的庭室负责人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干警会议,在大会上通报全院车辆安全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新的内部管理规定,不断敲响安全警钟,通过定期的安全工作会议和经常性的提醒告诫,确保全院驾驶人员个个心中有安全,人人肩上有责任,时时重视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