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法院第七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院迅速行动,于7月19日召开院务会,对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采取四项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自7月20日起利用一周时间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干警对会议精神,特别是郭保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使干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在审判实践中以公正司法促进队伍建设,确保全体干警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和领导要求上来。
二是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要求全体干警要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当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与否的重要标准,切实把会议精神体现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以更好的司法质量、更低的司法成本、更便捷的司法方式为社会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对照问题,深入查摆。结合“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围绕省、市法院通报内容组织干警开展大讨论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结合实际工作对管理中是否存在漏洞、监督上是否有薄弱环节等内容深入进行查摆,使干警通过自查自纠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拒腐抗变的自觉性,增强廉洁自律的坚定性。
四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对院内制定的“无违法违纪保证金”、“案件评查标准及处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用制度来加强法官队伍廉政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观念。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以定期督查“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落实情况为主线,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坚持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