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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羊引发官司 判刑又要赔偿

  发布时间:2011-06-30 11:29:24


    5月16日上午,胡老汉和女儿在代理人的陪同下,从宝丰县人民法院领到了被告人李某赔付的7000元赔偿款。李某则因不听他人劝阻,在他人田地里放羊,并将他人打伤引发的官司以支付7000元赔偿款、被判处拘役4个月而终结。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0多岁的被告李某是宝丰县大营镇牛庄村村民。去年12月9日下午,他赶着自己饲养的近20只羊在田间放牧,当来到同村77岁村民胡老汉家的麦田里时,被胡老汉发现并予制止,为此两人发生口角。李某恼羞成怒,将胡老汉推翻在地,并用放羊鞭杆在胡老汉身上乱打,之后扬长而去。家人发现胡老汉被打受伤后,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胡老汉的伤情为:右锁骨骨折、右侧第2、3肋骨骨折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其伤害为轻伤,构成九级伤残。案发后,经多次调解赔偿未果。今年1月13日,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随后检察机关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3月21日,胡老汉也委托女儿及代理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与受害人胡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受害人胡某的谅解。宝丰县人民法院遂从轻对李某作出了刑事判决。

文章出处:宝丰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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