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宝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宝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桓旭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江松为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上,桓旭宣读了提请报告,并简要介绍了拟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在全体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监督下,江松向宪法庄严宣誓并作表态发言,表达了忠于宪法、忠于法律、恪尽职守、司法为民的决心。
江松表示将牢记司法初心,恪守法治底线,主动担当履职,聚焦审判主业,精准研判案件,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助力审判质效持续提升,维护司法公正权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宝丰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