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错,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9月24日,宝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跨部门协调会,依托法检司“3+N”联动机制,一次性会商处置源自同一企业的两起身份信息冒用行政争议。会议由宝丰法院行政综合庭庭长李应敏主持,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府院联动办、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会,重点会商两项纠纷:一是失业人员郭某身份遭冒用登记为企业监事,失业保险金申领被暂停的诉中行政争议;二是同企业另一身份被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拟提起行政诉讼的诉前纠纷,合力推动两起同源矛盾就地实质解决。
郭某失业后依规申请失业保险金,社保经办机构信息比对时,发现其身份被登记为县域辖区某公司监事,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失业保险金发放。郭某认为个人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未果,遂向宝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在开庭前审查阶段梳理该案争议焦点时,同步审查发现,另有群众身份被冒用登记为该同一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当事人尚未立案,正准备提起行政诉讼,合法权益同样因虚假企业登记遭受侵害。两起纠纷源于同一家企业的虚假登记行为,属于同源关联争议,具备一体化处置基础。承办法官摒弃“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处理思路,立足实质性化解涉案行政争议导向,第一时间启动府院联动会商机制,将企业两处错误登记信息更正、检察法律监督、复议诉讼衔接、社保待遇恢复、诉前争议疏导等问题统筹纳入会商范畴,推动多部门同向发力,力求一次性化解已立案和未立案两件群众诉求,避免同源问题衍生新案。
会上,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涉事企业登记档案核查情况;司法局围绕行政争议化解、复议与诉讼有效衔接提出工作意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错。经充分会商研讨,敲定处置流程: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登记信息核查,同步完成监事、法定代表人两项错误登记更正;待企业登记信息更新完毕后,社保经办机构同意郭某按政策重新申请社保待遇申领资格;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同步做好郭某一案的协调沟通与法律释明,同步推进法定代表人冒用纠纷诉前化解,杜绝程序空转,防范衍生新的诉讼,真正实现涉案争议实质性化解。
本次专题会商,是宝丰法院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法院牵头,检察院、司法局协同,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的“3+N”联动会商模式,对同一企业多人身份冒用登记、社保申领衔接类同源纠纷开展诉前、诉中协同处置,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与群众权益保障有机统一,从源头上减少衍生诉讼案件发生。办案模式由过去单一司法裁判转向多方协同联动,跳出程序循环的困局,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首位,在法律框架下实现矛盾闭环处置。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梳理总结本次案件处置经验,常态化落实法检司“3+N”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持续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到实处,用心用情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