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这面锦旗您一定收下!”8月25日,申请人翟某专程来到宝丰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李延彬手中,感谢他不辞辛劳、深夜出击,帮自己追回了拖欠已久的赔偿款。
劳务受伤引纠纷,法院判决明责任
此前,翟某在跟随季某为李某夫妇经营的养殖场施工期间不慎受伤,因赔偿问题各方未能协商一致,翟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宝丰法院综合事故发生成因及各方过错程度,依法判决季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扣除已垫付部分后仍需赔偿翟某19782.6元;李某夫妇共同承担20%责任,赔偿翟某13313.04元;其余30%损失由翟某自行承担。判决生效后,翟某迟迟未收到赔偿款,无奈向宝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线上线下齐发力,一人履行一人“失联”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延彬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展开全面调查,并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公积金有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后与被执行人李某沟通,扣划其公积金用于抵偿债务,20%的赔偿份额顺利执行到位。
然而,另一名被执行人季某却让案件陷入僵局——名下既无可供执行财产,又电话不接、人影不见,俨然玩起了“躲猫猫”。8月20日晚8时许,李延彬从外地出差刚踏进家门,手机铃声响起。打电话的正是申请人翟某:“李法官,我看到季某了,就在那个工厂里!”来不及换下出差的行装,李延彬立即驱车赶往线索地点,成功将季某拘传至法院。
火眼金睛识破绽,微信账户露马脚
在法院办公室内,执行法官多次向季某释法明理,但季某态度强硬,始终赌气拒绝还款,甚至声称翟某是在敲诈。面对季某的执迷不悟,李延彬并未放弃。在进一步调查中,他发现季某使用的手机上,登录的微信账号绑定的是其妻子名下的手机号码。凭借执行工作经验,李延彬立即对该微信账户的资金流水展开核查。
经查实,该微信账户虽以季某妻子手机号注册,但实际使用人正是季某本人,季某利用亲属账户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法院执行,这一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李延彬当即向季某严肃阐明拒执行为的刑事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其如继续抗拒执行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法律的强大震慑,季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态度发生根本转变,当场通过手机微信向申请人翟某全额转账履行了赔偿义务。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本案中,季某作为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人,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借用亲属手机号码注册微信、使用他人账户收支资金的方式隐匿财产,企图逃避法院执行,其行为不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挑战了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执行法官提醒,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企图通过“换号”“借名”“转移资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制裁,主动履行是正道,心存侥幸必自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