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邀请三十余名在校大学生参加旁听庭审。一场真实的庭审,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旁听席上的大学生,也是旁听席下的准司机,希望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践,帮助假期在家的大学生们系好交通安全的第一粒纽扣。
酒驾与醉驾:认识法律的红线
很多同学可能觉得“喝点酒开车没什么”,但法律对此有明确的界定和严肃的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而饮酒驾驶同样面临行政处罚。无论后果轻重,酒后握上方向盘的那一刻,就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庭审直击:真实案例发人深省
本次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为年轻人,在以往的案件中,也有不少被告人是在校学生。他们有的自认为“酒量好、没喝多”,有的觉得“路程短、不要紧”,还有的误以为“昨晚喝的酒,睡一觉就没事了”。然而,正是这些侥幸心理,让他们站在了被告席上。
特别警示:智能辅助驾驶不是挡箭牌
随着智能汽车普及,部分同学可能存在误区:“喝了酒让车自己开,不算醉驾吧?”答案是——算!
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指出:“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科技应用须守法律底线。”根据国家《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现阶段准予上路行驶的民用车辆普遍处于辅助驾驶阶段,驾驶人仍需掌握车辆行驶控制权。辅助驾驶是辅助驾驶人驾驶,而非代替驾驶人驾驶。
真实案例触目惊心:上海一名男子醉酒后开启智能驾驶辅助功能驾车,途中与出租车发生剐擦,面对交警检查时竟加速冲卡,最终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深圳一名男子醉酒后开启智能驾驶辅助系统上路,途中醉倒、双手脱离方向盘,同样难逃法律制裁。
法官寄语
醉驾入刑已有十五年,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同学们正值青春年华,一次酒后驾车的“一时冲动”,可能摧毁学业、友情和自由。智能驾驶不是违法的“挡箭牌”,侥幸心理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