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庭从中调解,既保住了我们公司的成本,也体谅了老百姓的难处,这样处理我们都服气”,某光伏企业拿到违约金后满怀感激。8月18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法庭以柔性调解、法理相融的方式,圆满化解一起光伏安装合同纠纷,既维护了企业合同权益,也考虑了农户实际困难,实现定分止争、普法惠民的良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安装凭借绿色节能、增收惠民的优势,在乡村地区广泛普及,随之而来的光伏安装、履约赔付等合同纠纷也逐年增多。此类纠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案情琐碎、争议细碎,极易因履约分歧引发信访隐患、邻里隔阂,是基层乡村治理的重点民生纠纷。
本案中,原告某光伏公司与被告程某签订光伏设备安装合同,光伏公司依约完成前期部分光伏设备安装准备工作,后程某因故拒绝后续施工,且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原告多次沟通催告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共计5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始终秉持调解优先、柔性司法、源头化解的工作思路。考虑到该案属于涉农民生小额纠纷,一纸判决虽能厘清法理、明确权责,却容易激化矛盾、结下心结。为彻底化解案涉矛盾,承办法官深入梳理案件事实、核对合同条款,耐心厘清纠纷症结。首先,承办法官向光伏公司详细了解其前期发生的实际成本,避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将双方分歧降到最低。同时,法官耐心向程某逐条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告知其拒不履约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让当事人明法理、知底线、晓利害;另一方面,立足乡土民情,情理兼顾耐心劝导,换位思考讲解诚信履约的道理,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兼顾双方实际困难。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调解、双向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摒弃分歧、握手言和。被告充分认识到自身违约过错,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3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求,纠纷当场彻底化解。相较于原定5000元赔付金额,本次调解在依法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体谅群众经济压力,真正做到法理有尺度、司法有温度。
一纸调解协议,化解一桩民生纠纷,守护一方乡邻和睦。本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闹店法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的生动缩影。
下一步,宝丰法院闹店法庭将持续深耕枫桥法庭建设,立足基层、扎根乡土、聚焦民生,把暖心的司法服务讲到心头,落到纸面。以柔性调解减少刚性诉讼,以普法释法化解矛盾隐患,全力筑牢基层平安稳定第一道防线,为辖区乡村振兴、基层善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