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巧化解,司法有温度。在日常消费场景中,些许小事若处置不当,极易激化双方矛盾,引发名誉侵权。8月11日,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情理兼顾、柔性司法的工作方式,暖心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以基层司法温度化解群众烦心事。
据悉,该案系一起酒店名誉权纠纷。被告在入住辖区某酒店期间,因同行人员登记流程及酒店服务相关问题,与酒店工作人员产生分歧并心生不满。事后,被告在某团购平台对该酒店发布差评。酒店方认为,被告发布的差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系恶意报复,不实评价严重影响酒店口碑声誉,导致酒店客源、商誉受损,遂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宝丰法院,要求被告删除平台差评、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脉络,充分研判案情。考虑到该案并非恶性矛盾纠纷,仅因消费服务误会引发,且双方并无尖锐对立的利益冲突,若简单以案判决,不仅会加剧双方隔阂,还会耗费双方大量时间、精力,达不到最优解纷效果。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为民解忧的工作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争议焦点。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告知网络言论虽自由,但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恶意发布不实差评、诋毁商家名誉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也耐心劝慰酒店方,消费服务过程中难免存在沟通疏漏,应当理性看待消费者评价,包容消费纠纷中的细微矛盾。经过法官反复沟通、细致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纷纷表示愿意让步和解。
在协商一致过程中,被告明确表示愿意删除平台不实差评,但同时提出希望酒店退还本次入住房费的诉求。为彻底化解纠纷、促成双方和解,快速平息矛盾,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承办法官主动暖心担当,个人先行垫付涉案房费,圆满回应了被告的诉求,被告主动删除了网络平台差评,彻底消除对酒店的不良影响;酒店方也表示房费没多少钱,但也不能让法官垫付,主动返还了房费,至此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商家合法名誉权益,又妥善兼顾了消费者诉求,最大程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有尺度,服务有温度。该案的妥善办结,是闹店法庭坚持柔性司法、用心化解基层矛盾的真实写照。一直以来,闹店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小微纠纷,摒弃机械办案思维,坚持能调尽调、情理相融,用心用情化解各类邻里、消费、名誉权等民生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矛盾损耗。
下一步,闹店法庭将继续坚持以“香山慈韵和润善治”品牌为思想指引,以“王子孟调解法”为工作方法,持续立足基层审判职能,深耕民生小事、聚焦群众难题,以更暖心、更高效、更柔性的司法服务化解基层矛盾、守护群众权益,持续营造和谐稳定、诚信友善的社会氛围,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与公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