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前方保家卫国,家里的事交给我们。”
7月31日,宝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军属工伤认定行政争议。现役军人母亲彭某在工作期间不慎摔伤,被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却将人社局告上法庭。法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搭台调解、多方协商,最终促成企业主动撤诉,让军属的权益落到了实处。
一场关乎“后方安稳”的官司
彭某是河南宝丰一名普通务工者,也是一位现役军人的母亲。去年,她在某餐饮公司工作时意外摔伤。县人社局依法认定其为工伤。然而餐饮公司不服该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与彭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其摔伤存在自身过错,主张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
一边是企业对工伤认定结果的异议,一边是军属等待赔偿的现实困境。案子不算太复杂,分量却不轻。现役军人能否安心服役,后方家庭稳不稳定,这道题法院必须答好。
不靠判决靠解法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宣判,而是先把卷宗翻了个透:劳动关系的证据链是否完整?工伤认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企业的顾虑到底在哪?
“涉军案件无小事。”法官将本案纳入涉军维权重点关注范畴,确立了“法理情理并重、实质化解争议”的办案思路。
案件开庭后,法官分别与企业、人社部门、彭某“面对面、背对背”沟通。向企业释明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本意和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用工责任;倾听彭某及其亲属的真实诉求,帮她算清“打持久战”的时间成本;协调人社部门全程参与,确保社会保险费用计算方案合法合规。几轮下来,原本剑拔弩张的三方坐到了同一张桌子前。
撤诉的那一刻,大家都松了口气
经过多轮协调,各方自愿达成一致解决方案。餐饮公司主动申请撤回起诉,因工作摔伤产生的工伤资格认定及未来要进行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终于不用再跑了,我的工伤赔偿款拿到了,心里这块石头总算落地了。”彭某感慨地说。
对企业而言,避免了冗长的二审、再审程序;对行政机关而言,执法权威得到尊重;对军属而言,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对法院而言,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更重要的是,千里之外服役的那名军人,不必再为家里的事分心。
让“豫法阳光”照进更多军属心里
近年来,宝丰法院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审判工作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这一实践,正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的积极响应。最高院明确要求行政审判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争议解没解”,注重协调工作并将其贯穿于行政审判全过程。宝丰法院以此为指引,依托“豫法阳光”涉军维权品牌,对涉军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柔性化解、靠前化解,用司法温度守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宝丰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化解行政纠纷实现行政案件的上诉率、申诉率的“双下降”,实质化解率、服判息诉率的“双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连续3年保持在60%以上,这组“双下降和双提升”的数据背后,是司法资源的有效节约,更是为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们多走一步,军人就能少操一份心。”行政庭庭长李应敏表示,这也是宝丰法院涉军维权工作专班的朴素共识。截至目前,该院涉军案件调撤率持续保持高位,无一因处理不当引发涉诉信访,真正做到了让军人安心、让军属暖心、让社会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