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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调解不止步 当庭履行化纠纷

——宝丰法院以调解贯穿始终妥善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发布时间:2026-07-24 18:15:07




  7月23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大营法庭天青色工作室审理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理、判决乃至判后各环节,在依法作出判决,案件上诉的情况下仍未止步,持续释法明理、疏导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判后和解,被告当庭支付款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刘某与被告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依当地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刘某给付彩礼,后双方未能登记结婚,因彩礼返还数额分歧较大,刘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研判认为,婚约财产纠纷交织情感、习俗与利益,简单一判了之易激化对立、埋下执行隐患。于是从接待当事人起即启动调解:通过“背对背”沟通倾听诉求,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及案例,向双方释明彩礼性质、返还条件与裁量尺度,并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因双方在返还比例上各执一词,多次调解未果,法庭遂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送达后,被告张女士坚持上诉。承办法官并未就此“交卷”,一方面移交上诉材料,一方面专门安排“判后答疑+调解”环节,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量考量逐条阐释,把“为什么这样判”讲清讲透;同时从相识相处过程、地方风俗、家庭实际困难等角度切入,情理法交融做工作,缓释对立情绪。

  “法官把账算到明处,把理讲到心里,我们也不是不通人情。”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态度逐步松动,均表示愿意在判决框架内再行协商。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就履行数额、方式达成一致,签订判后和解协议;被告撤回上诉,并以现金方式足额支付案涉款项,原告出具收条并明确表示再无其他争议。整个流程在法庭全程见证下完成,省去后续执行程序,避免“判后再生波折”。

  “本来以为要再折腾半年,没想到法官一直没放下这个案子,今天总算能安心过日子了。”当事人事后感慨。

  本案是宝丰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的缩影。从庭前疏导、审理中调判结合,到判决后持续释法明理、推动当庭履行,宝丰法院以“案结事了”替代“一判了之”,既维护法律权威,也兼顾人情伦理,减轻当事人诉累,防范次生矛盾。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立、审、执各环节嵌入调解与释明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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