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河南案例参考》(2026年第3期,总第37期),宝丰县人民法院桓旭、江松、王萌编写的《宝丰县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诉朱某侵权纠纷案——村民无合同耕种集体土地的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入选该期案例参考。该案针对村民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耕种村集体土地所引发的侵权纠纷,精准界定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并对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作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裁判指引,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高品质案例对统一裁判尺度、引领社会风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宝丰法院高度重视案例工作,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擦亮“宝青·知行”品牌,健全案例挖掘、培育、编写激励机制,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强化专业写作指导,营造了“多办案、办好案、精提炼、出典型”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持续深化“审判+案例”融合发展模式,持续打造“宝青·知行”品牌建设,力争以高质量的调研成果破解实务难题,奋力书写新时代宝丰法院司法调研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