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更好地发挥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我院决定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院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
此次活动以“提高素质,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弘扬正气,树立形象”为主题,于2月21日开始,5月22日结束,分学习动员、查摆剖析、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活动期间实行一天四签到制度,严格落实警车管理制度。这是宝丰法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执行省高院“四个一律”为契机,自行开展的一次自省、自纠和根除院内个别干警存在“组织纪律松懈、会风不端正、审判作风不严谨、责任心不强”等突出问题的活动,以此来增强干警工作责任意识,深化工作作风,严明组织纪律,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队伍。
该项活动要求全院每位干警都要围绕司法理念、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作风、工作纪律、队伍管理、警车管理等七项内容,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自我检查,一是从思想上,查找是否存在特权思想,着力解决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浮躁情绪,着力解决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的问题。二是从纪律上,查找是否认真执行《五条严禁》和《十条禁令》,是否认真遵守机关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警车使用制度、会议纪律等,是否能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存在上班不守时、网上玩游戏看股票、工作日饮酒等纪律松驰问题。三是从工作作风上,查找是否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踏实,遇事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是否存在霸道作风、特权作风,有无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现象。四是从工作效率上,查找是否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能否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有无久拖不决、久拖不执、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态度懈怠、久拖不办的现象。五是从廉政上,查找是否从思想上树立了艰苦奋斗的观念,是否能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是否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存在自我放纵、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的现象。
该项活动采取主要干警自我教育、整顿提高的形式进行,力求通过活动的开展,达到全体干警的宗旨观念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审判水平明显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