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昨天晚上我们已经收到了43万的赔偿款,太谢谢您了!”3月23日,宝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李要娟法官团队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一起劳动争议赔偿案件,当庭签订调解协议,即时履行赔偿款43万元。
狄某在某起重机公司从事起重机安装作业,工作期间安装通用门式起重机时被砸伤,之后多次住院治疗。经鉴定,其伤残等级为八级,并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狄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裁决结果不服,于同日向宝丰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宝丰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围绕事故责任、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等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地调查和法庭辩论。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狄某自2023年12月干活受伤以来,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劳动仲裁等各种程序,至本次诉讼,历时两年有余,垫付医疗费十多万元,因赔偿维权支付律师费等达3万有余,赔偿款至今未见分文,苦不堪言。双方历经上述几番程序,剑拔弩张,互不让步,狄某代理律师说:“案件走到这一步,委托人也是精疲力尽,但是没有没办法,好在这是最后一道程序了,大不了你们判完之后双方接着上诉,二审下来不过就是再等半年,两年都等了,还有啥等不起的......”听到当事人的无奈,法官沉思片刻后,还是进行了耐心规劝和疏导:“其实,根据庭审情况,本案案件事实比较明晰,但是基于劳动者伤情严重,这赔偿不是一笔小数目,咱们还是要劝一劝当事人,不能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我们的目的是为了顺利拿到赔偿款,应该及时止损,不能再这样消耗,今天刚开完庭,你们双方先交换下意见,回去也劝劝当事人,法庭这边也尽力为你们争取权益......”第一轮的交锋就这样暂时告一段落。
本着切实为当事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在庭审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引导原告理性主张权利,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同时,为了督促调解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应狄某的申请,依法及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了被告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为调解的顺利达成与履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当庭通过互联网签订调解协议,于庭审后5小时内履行赔偿款43万元。
本案的调解结案,避免了判决后可能出现的上诉、执行等后续程序,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让受害劳动者及时得到赔偿,合法权益快速兑现。该案的调解,不仅解决了经济赔偿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弥合了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之间对立情绪,促进了社会关系的修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充分关注伤残劳动者的切身困难,积极引导调解并采取保障措施,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对劳动者权益的切实保护。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标准,秉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司法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当事人从实质化解矛盾中感受司法的担当与温度,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