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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宝丰法院“一日”化解行政争议 高效审结纾民困

  发布时间:2025-12-12 17:25:03





12月11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尚某诉某局及第三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开庭后,仅用一日便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并促使原告主动撤诉,实现行政争议高效实质化解。

2025年7月,原告尚某之子陈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突发疾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某局依该公司工伤认定申请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尚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案涉不予工伤认定决定。12月11日,宝丰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查法定职权依据、主要事实认定、适用程序及法律、法规依据,发现某局作出的被诉行政行为存在适用相关法律、法规错误等情形。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与行政资源,宝丰法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庭审结束后向该局进行释法明理,指出其行政行为存在的核心问题,并发出《敦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行政行为提示函》,明确敦促其尽快启动自行纠错程序。该局接函后也高度重视,迅速核查整改。12月12日,即该局收到提示函次日便向宝丰法院作出复函,明确表示对存在问题的行政行为全面整改启动自行纠正程序,撤销了案涉不予工伤认定决定。原告尚某对该局的处理结果充分认可,主动向宝丰法院申请撤诉,该案行政争议在开庭后一日内实现圆满化解。此举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以府院联动的高效协同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效能,亦是宝丰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

行政争议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近年来,宝丰法院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创新构建“全链条、闭环式”府院协作机制,持续以“法院主导+府院联动办协调+行政机关参与”的“三位一体”协同调处模式有效激发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内生动力。2025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实质化解率达72.1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行政诉讼发案量较去年同期下降8.62个百分点,府院联动工作成效显著。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以市委领导的肯定批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逐步完善“预警-自查-整改-反馈”闭环机制,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行政机关问题整改落到实处。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精准制发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专项治理和规范完善。同时,持续推进“法治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同堂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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