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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六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法院两项重大活动

发布时间:2010-11-24 17:12:22


  11月22日上午,全省法院开展“两项重大活动”暨推进审判管理加强案件评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宝丰法院迅速行动,于当日下午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采取六项措施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一是开展集中学习活动。自11月23日起利用一周的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张立勇院长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郭保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要求院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进行学习,并组织分管部门干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座谈交流形式,来不断深化学习效果。活动结束后,由院政治处统一组织干警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年终部门和干警个人绩效考核之中。

    二是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设立专项活动办公室,分别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慧宝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万名法官回访千企和万名当事人”活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立法官回访、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协调督促各部门对活动的开展实施,实行日日统计,周周通报,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做好回访活动。对当月审结的案件随机抽查,通过入户、走进企业、电话回访、发送征求意见函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征求当事人对法官在纪律作风、司法廉洁、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问题及建议;将赴省进京上访案件,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本辖区内重点涉诉企事业单位的案件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同时实行原审判人员回避制,力避形式主义。

    四是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优先、从快办理;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争取一个月内审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一律依法为其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过程始终;积极适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明确评查工作重点。按照会议精神要求,结合院内实际情况,扩大案件评查范围,采取多样的评查方式,对审结的每起案件从审判程序、审判结果等方面做细致的评查,尤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实行重点评查,发现重大问题的对承办案件的法官实行责任追究,对没有评查完毕的案件继续进行评查,采取领导抽查、业务审判庭互查、审监庭逐卷评查等方法来评查案件,切实提高案件评查质量。

六是强化涉诉信访工作。继续开展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深入排查,摸清底数;深入下访,查找症结;认真甄别,妥善处理;落实制度,确保稳定。对初信初访坚持做好登记,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进一步加大重信重访工作的消化处理力度,确保“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诉政治事件、不发生进京涉诉非正常上访、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司法安全的恶性事件,以保证“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宝丰法院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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