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中院民三庭庭长严凤香同志带队,与副庭长陈亚超、刘继扬、梁桂喜等同志一行来到我院,对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座谈调研。
为了统一平顶山市两级法院的执法尺度和对当前民事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的司法认识,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从而进一步规范民商事裁判标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等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中院民三庭首先就我院2010年上半年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以及实践中出现的疑难案件听取了孙院长和我院民事审判业务部门的汇报,而后与我院从事民事审判业务的同志们进行了座谈,对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需要把握的法律认识以及农村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裁判难度较大的案件处理等进行了探讨和指导。
对于我院今后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严庭长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要从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的角度出发开展工作,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目标;二是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协调力度,提高调解效率,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诉讼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