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大营人民法庭通过联动县新联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车辆维修费用引发的维修合同纠纷。该案在县“新联会”成员的共同参与与见证下,实现了原告主动撤诉、被告当场履行付款义务的圆满结果,高效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是司法力量与社会组织协同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成功实践。
本案原告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为被告车主维修车辆后,双方因维修费用数额产生分歧。被告认为费用过高拒绝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大营法庭经济纠纷团队经细致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金额不大,具有扎实的调解基础。为促成纠纷实质性、一次性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保护小微企业及时回收账款、维持健康现金流,法院决定启动多元调解机制,特邀与本县工商业界联系紧密、熟悉行业情况的县新联会成员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与新联会调解员协同配合,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被告释明,接受服务后支付相应费用是法定义务,若对服务质量或价格有异议应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而非拒绝支付;另一方面从情理和行业惯例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新联会成员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与中立第三方公信力,协助沟通疏解,弥合分歧。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双方确认的维修费用,并当场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全额结清。原告收款后,当即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纠纷得以快速、和谐解决。
案件调解后,大营法庭和新联会会员就下一步涉企案件的调解工作以及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进行了探讨,争取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让社会团体在纠纷解决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宝丰法院持续深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缩影。近年来,大营法庭通过“法院+司法所”“法院+派出所”等模式逐步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渠道,目前,大营法庭通过积极引入像新联会这样的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不仅丰富了多元解纷资源,提升了调解的专业性与成功率,更有效降低了企业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保障了其正常经营发展。同时,“当场履行+即时撤诉”的模式,极大提高了司法效率,避免了后续执行程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拓宽多元解纷渠道,加强与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组织的协作联动,不断完善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市场有序运行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