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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情调解 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时间:2025-09-16 08:15:51




  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调解被告当庭履行所欠款项,一次性支付完毕。

  2018年8月份,李某一因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向曹某借款50000元,并约定借款利息,该借款由李某一哥哥李某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款项出借后,李某一按时付息,后李某一因病突然去世,曹某以李某二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李某二连带偿还上述借款本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考虑到借款人已经去世,担保人系借款人哥哥,径行判决势必会导致家庭矛盾,进而引起其他社会问题,这并不符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法官先是联系了担保人李某二,告知其应当向出借人曹某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劝其出于兄弟情谊及李某一家庭实际生活情况,劝李某二承担还款责任,李某二表示愿意承担部分付款义务。法官将该情况告知曹某,并耐心细致地从被告方家庭关系、法律等层面告知本案症结,曹某表示愿意调解。后承办人从情理法多角度讲解、协调,双方握手言和,李某二将协商一致的欠款当庭一次性向曹某付清,李某一家属对哥哥再三表示感谢。曹某对法官能够高效处理案件表示感谢。

案件的圆满化解并不是一判了之,在一纸诉状背后隐藏着的是纠纷矛盾,也是当事人的心结,找到案件症结后,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从情理、法理等多角度考量,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方能达到原、被告双方服判的理想效果。

  今后,宝丰法院将继续以专业化办案能力、多元化解纷为抓手,将优质的司法服务贯穿办案始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身体力行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法治动能。

责任编辑:常一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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