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郭克上门为一位耄耋老人送去关怀,老人接过执行款,连声向执行干警道谢。
蒋某与蒋某良赡养费纠纷一案。80多岁的蒋某,年迈体弱,且没有经济来源,无奈之下与自己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孩子对簿公堂。经宝丰法院审理,判令蒋某良每月25日前向蒋某支付赡养费26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义务,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将其金融账户予以冻结。因该案件涉及家庭和睦,故执行干警先行通过走访查明矛盾根源,经询问邻居及知情人,执行干警得知双方因为一些日常琐事早已心存芥蒂,矛盾由来已久。针对矛盾的焦点精准出击,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一方面,劝其念及父母的养育之恩,怎能置亲情于不顾,视道德于不闻;另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向其释明抗拒执行最终将面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甚至导致拘留、罚款的不利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刚柔并济”的强大攻势下,被执行人的态度发生了转变,随即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赡养费。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执行案款送到申请人家中,该案圆满执结。
赡养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种法定义务。在本案中,宝丰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开导、快速执结,既依法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更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