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大营人民法庭洋溢着温暖与感动,法官王斐、法官助理朱鹏在同一天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两面沉甸甸的锦旗。锦旗上分别绣着:“为民服务态度好 办案快速质量高”、“公平公正司法为民 尽心尽责为民解忧”。这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干警辛勤付出的由衷感谢,更是对宝丰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成效的生动诠释。
案例一:破解“踢皮球”困局,农民工安“薪”更安心
农民工张某,工程结束后却迟迟拿不到劳务报酬。讨薪过程中,包工头与建筑公司相互推诿责任,均声称“不该由我付钱”,让维权之路陷入僵局。面对复杂的责任关系,承办人没有简单“坐堂问案”。她和书记员主动下沉一线,多次深入涉事工地实地走访,仔细查阅相关合同、结算单、用工记录等关键证据资料。在查明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过细致沟通和反复协调,成功促成农民工、包工头、建筑公司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拖欠的劳务款项当场直接履行到位。
案例二:情法交融促和解,分期履行显温度
王某出借12000元给李某,款项到期后李某迟迟没有归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借款事实李某无异议,但李某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每月收入仅3000余元,还需负担女儿上学的费用,生活压力巨大,难以一次性偿还。
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情、理、法并重。通过与原被告深入沟通:一方面,向原告充分说明被告的实际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难处;另一方面,督促被告积极面对,诚信履行。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考虑到被告工作日工作繁忙,难以请假的特殊情况,为了不影响其正常工作,确保调解协议及时生效,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专门在法庭组织双方完成了调解协议的签字确认,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调解达成当日,李某即信守承诺,当场支付了首期2000元及诉讼费,纠纷得以高效、和谐化解。
两个案件均得到高效圆满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高效的举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