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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拿人生试错

  发布时间:2025-06-26 08:30:06







“是我一时糊涂,被利益蒙蔽了双眼,时至今日,不仅害了别人也让自己的人生有了污点,更愧对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6月25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正在公开开庭审理马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邀请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80余名师生参加旁听庭审,在法庭陈述阶段,得知被告人有幼子需要抚养时,在场的人无不唏嘘。“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如果有如果,很多悲剧将不会发生,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马某某通过网络认识某男子,该男子在聊天中得知马某某在家带孩子暂无工作,便以自家公司需要会计为由,让马某某提供银行卡供公司使用,马某某提供6张银行卡,将该男子打入的钱款转向不同的账户,共帮助转移资金61万余元,从中赚取佣金7100元,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实细致的调查,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马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庄重严肃,清晰展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焦点,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王刚法官现场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生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做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更要学会甄别不良信息,抵制诱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远离“校园贷”。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对法律和庭审的庄严性有了更直观的感受,今后会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利用“公众开放日”“法律六进”等形式,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选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周钧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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