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宝丰县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5月13日早上7点50分,全体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果果作简短讲话后,一声令下:“出发!”随后各行动小组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上午8点10分左右,行动一组到达执行现场。余某申请执行贾某房屋租赁同纠纷一案。自2021年3月至今,贾某占有余某所建的门面房,未向余某交纳租金,也拒绝腾出该房屋,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故引发诉讼。2024年,经宝丰法院审理,判令贾某搬出余某所建的门面房,并交纳2021年至2024年租金9000元。判决生效后,贾某迟迟不履行义务,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多次与贾某联系,但贾某称“我在新疆打工,现在回不去”,因贾某一直不出面处理,该案陷入僵局。后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通知,称贾某从外地回来了,人目前在家。宝丰法院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贾某家中。到达贾某家中后,贾某面对执行干警,态度强势,不愿归还房屋,称“我与余某双方还有纠纷,占房屋不还是有原因的,有账未结清……”。执行干警再次向被执行人贾某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并告知其如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贾某同意腾房,整个腾退行动历时五个小时,房屋内东西全部腾空,涉案房屋已交付给申请人余某,贾某将所欠租金也当场全部清偿,该案圆满执结。
经过一天的努力,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40余人次,警车5辆,分别前往平顶山市新城区、石龙区、鲁山县,宝丰县前营乡、闹店镇、商酒务镇等地查人找物,共查找被执行人20案26人,拘传1人,执行完毕5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5.3万元。下一步,宝丰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紧盯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