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宝丰县法院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法院管理奖励激励机制,以奖励激励提升法院管理水平,以奖励激励激发干警办案积极性,以奖励激励提升法院各项工作成效,鼓励干警多办案、办好案,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该院奖励激励机制实施以来,整体工作连续四年位居平顶山法院系统前列,2008年在全市法院首次年度绩效考核中该院名列第二,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2009年在全市法院年度绩效考核中该院名列第一,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四年保持了新收案件无上访记录。
一是创建实施办案调解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多调解,多办案。该院先后制定了《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工作制度,规定民事案件每判决或撤诉一起,补助庭室办案经费80元;调解一起,则比照判决标准将补助金额上调50%;行政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参照上述标准执行,采取以经济奖励的方式激发法官主动开展调解工作。2008年、2009年审结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0.8%;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5.2%;行政案件协调率达76.2%。2008年、2009年,该院受理的执行案件数量与2006年、2007年相比,下降了31.3%。
二是创建信访奖励激励机制,推进信访案件的化解。该院对信访工作实行百分考核,并根据得分多少予以奖罚。对因工作失误导致上访或稳控不力发生上访并受到有关部门登记通报的,视情节给予包案单位100至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给予包案单位3000至5000元罚款;对上访老户或重大疑难案件,每消化一件,则视情况奖励3000元至5000元,特殊情况可奖至10000元。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共对发生上访负有责任的7个庭室扣发办案奖金51000余元,对化解信访老户成效突出的5部门发放奖励36000元,成功消化了2006年以前涉诉信访老案16件。
三是创建实施裁判文书奖励激励机制,提升办案质量。该院出台了《关于提高法律文书质量的奖惩规定》,将案件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在审监庭常规评查的基础上,每月再由院领导随机对当月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抽查、点评,从中确认出三个等次,凡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的,每案奖励办案法官300元;被评为三等文书的,对办案法官所在庭室予以500--1000元罚款。同时,将评查结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与干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年终岗位目标奖惩挂钩,引导干警在庭审质证、证据运用、法律适用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创建学习奖励机制,提高干警化解纠纷能力。该院提供学习场所,出资购置书籍和学习资料以及电脑、镭射机等学习工具,以光盘授课、邀请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开展疑难案件评析、组织法律业务考试等方式,每周二、四下午利用二个小时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同时规定每参加一次学习,补助干警学习资料费20元,每缺课一次罚款10元;若连续三次无故缺课,取消年终各种福利。目前,该院40岁以下的法官全部达到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近四年来的案件上诉改判率和发回率较2006年前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4%和3.27%。
五是创建无违法违纪保证金机制,激励干警公正办案。该制度规定,每月由干警缴纳保证金150元,院里再匹配同额款项打入干警保证金个人账户,保证金在干警退休或调离时一次性退还。如干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分15种情形给予扣除,若干警连续两次违反制度,则扣除账户所有金额,终身不得加入该制度。2006年,该院先后有4名干警被扣保证金,扣罚金额4600余元。2007年以来,该院未再出现因违法违纪被扣罚保证金现象,连续四年保持了“零违纪”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