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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所联动”齐发力 携手护“未”助成长

  发布时间:2025-01-21 08:05:00







1月20日,张某将一面印着“公正裁决 民心所向”的锦旗送到宝丰县人民法院大营人民法庭。原来在2025年1月17日,大营法庭携手当地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当场履行,原告张某损失得到弥补。

2024年7月,未某1、未某2、未某3三人前往宝丰县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进行盗窃,原告张某损失一万余元。事发后,由于三人均未满16周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当地派出所遂对三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关于赔偿损失问题,由于未能协商成功,原告张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三名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接到案件后,大营法庭法官迅速安排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当地派出所询问案件具体情况,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另一方面前往三位未成年人家中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得知未某3家庭情况特殊,未某3父母患病,家中劳力仅为年近80的奶奶,在得知法官来意后,其奶奶表示家中实在是经济困难,无力赔偿。对此情景,法官告诫未某3奶奶要对未某3加强监管,与学校做好配合,切实做好未某3的教育工作,避免未某3误入歧途,越陷越深。同时,法官将未某3家中的情况告知原告张某,张某表示理解,愿意放弃对未某3的索赔。对于另外两名未成年人的赔偿问题,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陷入僵局。

为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处置成本及对涉诉未成年人的影响,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大营法庭邀请当地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调解,通过法庭+派出所携手,进行联动调解。经过劝说,未某1父亲愿意赔偿,而未某2父亲不同意赔偿。调解室内,未某2父亲与张某情绪较为激动。“就算是小孩不懂事,大人也要懂事。赔偿损失一分也不能少。”原告张某愤懑地说。“没钱”,未某2父亲一副“你爱咋滴就咋滴”的样子。

为了缓和气氛,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开说理。面对未某2父亲,法官没有直奔主题,先是与未某2父亲话家常,聊孩子教育等,眼看魏某父亲态度有所松动,法官及民警将心比心,表示理解父母护孩子的心情,同时劝导其换位思考,毕竟是己方有错在先,并告知其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应尽到监护职责,如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随后,法官与民警又与原告张某沟通,希望张某可以进行让步,让事情得到解决。在法官与民警的共同劝说下,未某2与原告张某也达成了一致意见。

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法官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教育问题为出发点,向家长们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出现问题要勇于承担责任。未某1和未某2的家长均表示要做好子女的监管和教育工作,引导孩子们遵纪守法。

本次调解,通过法庭+派出所联动,双方共同努力,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及时解决。下一步,宝丰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当地部门的联动,积极探索“法院+x”工作模式,做实、做细、做优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妥善化解涉及未成年人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范珂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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